成语名称:不测之罪
成语读音:
成语解释:指大罪,死罪。
成语出处:战国·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成语造句: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,又加以不测之罪么?★《好逑传》第十三回
近 义 词:迷天大罪
反 义 词:贪生怕死
成语用法:作宾语;指大罪
成语繁体:不測之辠
常用程度:一般成语
感情色彩:贬义成语
成语结构:偏正式成语
成语形式:ABCD式的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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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测之罪成语接龙:
- 罪不可逭罪责不可逃避。
- 罪在不赦赦:赦免。指罪行极重,不能得到赦免
- 罪有攸归攸:所。罪责有所归属。指罪犯必受惩治。
- 罪疑从轻疑:不能确定。罪行轻重有可疑之处,只应从轻判处
- 罪恶昭着罪恶明显(多指罪恶大)
- 罪疑惟轻疑:不能确定;惟:同“唯”,只有。罪行轻重有可疑之处,只应从轻判处
不测之罪的意思是指大罪,死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