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名称:舞文枉法
成语读音:
成语解释: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
成语出处: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
近 义 词:舞文巧法
反 义 词:深信不疑
成语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
常用程度:一般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成语
成语结构:联合式成语
成语形式:ABCD式的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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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文枉法成语接龙:
- 法不阿贵法:法律;阿:偏袒。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,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。形容执法公正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- 法灸神针神奇的针灸技术。
- 法外施恩施:施行,给予。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。指宽大处理,免施刑罚
- 法出多门门:门径。指各部门各自为政,自立法制,使法令不能统一,无从执行。
- 法成令修修:完善。法令完善
- 法不徇情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舞文枉法的意思是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