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名称:以私废公
成语读音:
成语解释:由于私情而废弃公务。
成语出处: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六回:“晃回顾众将,厉声大叫曰:‘若取得云长首级者,重赏千金!’公惊曰:‘公明何出此言?’晃曰:‘今日乃国家之事,某不敢以私废公。’言讫,挥大斧直取关公。”
成语造句:无
近 义 词:以私害公
反 义 词:苟且偷生
成语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
成语繁体:以私廢公
常用程度:一般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成语
成语结构:偏正式成语
成语形式:ABCD式的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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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私废公成语接龙:
- 公诸于世向社会上公开,使人们知道
- 公门桃李公:对人的尊称。尊称某人引进的后辈、栽培的学生。
- 公公道道不偏不倚的、公平合理的事情
- 公规密谏指多方劝谏。公,公开;密,私下。
- 公报私仇假借公事报私人的仇恨。
- 公明正大公正无私,光明磊落。
以私废公的意思是由于私情而废弃公务。